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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提升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区别限制,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70万元,与双缴存职工家庭一致。
此外,恢复荆门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使用。在荆门行政区域内新购、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需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贷款政策执行。
通知还提出,阶段性放宽预售楼盘备案条件。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我市已取得《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在建预售楼盘,可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楼盘备案,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预审,待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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