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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关于规范普通高中班型设置工作的通知》发布,明确从2023年起,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班型进行清理规范,除实验班、平行班的班型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自行设立其他班型。
按照《通知》,全市普通高中除以下班型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自行设立其他班型。
一是实验班。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实际深化教学改革,设立实验班(含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特色发展项目班),加强科技创新、体育、艺术、写作、外语等特色课程建设,发展学生特长。实验班班名不得加前后缀,实验班的班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平行班班数。
二是平行班。除实验班之外,其他班级均为平行班,平行班班名不得加前后缀。
《通知》明确,学校班型设置、班级数量、招生人数等均应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压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普通高中学校的主体责任,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记者 赵子君)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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