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
宜公布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91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100,339 万元、
最近一年(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
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
险。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 项目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琼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合伙人)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17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及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发现上述人员近三年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上述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2022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2022 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与上年度
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等进
行充分了解,并对 2022 年审计工作进行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
观、公正,具备专业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
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执行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诚信记录良好,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和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过程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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