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生猪养殖场可申请贷款贴息,最高200万元;建设省级疫病净化场,可享50万元补助;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可获3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可获10万元奖励……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日前出台,助力蔬菜、水果、畜禽、休闲农业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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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23日。
延续贴息政策 稳定生猪生产
2019年,我市曾出台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明确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改扩建和新建规模养殖场建设及流动资金贷款给子2%贴息,贴息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为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确保“菜篮子”安全,此次《若干措施》明确延续该项贴息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来看,对年出栏量80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改扩建和新建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及流动资金贷款给予2%的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从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个规模猪场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还新增稳定生猪生产的措施——对通过省级疫病净化场建设(含无规定疫病小区建设)验收的规模养殖场给予50万元补助。此举填补了我市动物疫病净化的空白,将推动我市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
鼓励果树高接换种 增加果农收入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指出,对实施果树高接换种面积达到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经区级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800元。此举将促进我市果树品种结构优化,提高亩产和单价,增加果农收入。
据悉,2018年以来,我市在同安、翔安、集美等主要水果种植区推广实施龙眼、荔枝、蜜柚等高接换种技术,优化调整我市果树品种结构,全市果树高接换种共完成5177余亩。品种主要有凤梨穗龙眼、无核荔枝、红肉柚、葡萄柚、沃柑等。
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
《若干措施》指出,为充分调动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提升我市农业企业竞争力,对获得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每家奖励30万元。
强化品牌建设 鼓励农产品获证
《若干措施》明确,对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农产品认证的,将原政策规定对首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贴,调整为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对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每个获证产品一次性奖励由3万元调整为10万元。实施追溯标签补贴,免费向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的农业生产主体发放追溯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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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奖十万元
根据《若干措施》,为激发各村依托自有资源优势发展“一村一品”和乡村休闲旅游的积极性,推动实现乡村宜业农民致富,对于被评定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给予每村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本村主导产品和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被评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给予每村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本村申报工作以及休闲旅游活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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