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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李连成)8月7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当前处于防汛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为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8月8日(星期二)起,该市主城区暂停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予以通告,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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