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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召开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新闻通气会。会上,上海市水务局会同江浙两省水利厅、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
据悉,《行动计划》共4部分,聚焦13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7项一体化制度创新,6个重点建设项目。一是深入推动已有制度创新成果的落地见效。包括推动示范区水利专项规划审批工作,推动示范区供排水专项规划审批工作,联合发布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
二是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领域的制度创新举措。包括积极探索示范区水利(务)领域一体化规范。共同推动示范区幸福美丽河湖建设。探索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建管运”一体化机制。共同加强重点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是持续推进水利(务)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包括元荡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三期)工程,淀山湖岸线生态修复(一期、二期)工程,太浦河及周边河湖、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等。
其中,青浦、吴江两地将同步启动元荡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三期建设,在一期、二期工程10.5公里建成长度的基础上,通过三年的持续建设实现元荡23.9公里的全线贯通。
四是加强保障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两省一市要从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高度,主动贡献长板,增强责任意识,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夯实示范区水务(利)领域一体化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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