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浦公轩 乐剑 记者 梅建明)清扫车用于对城市道路进行保洁,属于环卫部门的特种作业车辆,但清扫车上路也需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能随意闯红灯“任性”地行驶。前几天,南京浦口交警就遇到清扫车驾驶人汤某固执地坚持自己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是在执行洒水“公务”,对交警违法曝光不认可,并不断拨打12345要求撤销曝光。不过,经过交警的现场调查,甚至制作违法现场的PPT进行解释,终于让汤某意识到垃圾清扫车上路工作,也不能随意闯红灯。
前不久,浦口环卫部门的驾驶人汤某驾驶着单位的大型清扫车,在花卉大道和沿山大道交汇处在左转弯红灯时,占用右转弯车道左转弯掉头,多次的同类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的智能监控全部拍下,并录入到了违法系统中。汤某收到短信提示后对违法曝光觉得非常不认同,并多次拨打12345要求交警部门重新审核,予以撤销曝光。浦口交警大队受理后,对驾驶人汤某耐心进行了解释,并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依据。诉求人汤某始终坚持自己驾驶的环卫部门清扫车属于专项作业车,是为市容市貌服务的,不应该受到处罚。
民警看到沟通的效果不大,为此找来了相关路口事故监控视频,精心制作了课件。10月21日,民警主动来到浦口环卫部门,对所有清扫车、洒水车等专项作业车的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经过此次培训,诉求人汤某认识到了路口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危害,对交警部门的处罚和解释均表示非常满意。
交警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闯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