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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5日发布了2020年以来涉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5件典型案例,涵盖生态资源保护及环境治理等相关领域。
其中,涉及铜钵河跨区域水体污染的相关责任主体被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近年来,针对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信息、证据共享,协同行动,提升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实效。同时,两地检察机关协调行政机关,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推动形成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大保护格局。
2020年初,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对四区县辖区内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梳理。其中,在梳理大竹县铜钵河4个国控断面水体污染过程中,梁平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铜钵河牛角滩断面污染问题突出,亟须治理,遂将该线索移送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迅速成立公益诉讼专案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观音场镇的主要街道——北兴街周边多处居民楼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涵洞直排铜钵河,污水呈墨黑色且味道刺鼻,水面漂浮着塑料袋、水果皮等大量生活垃圾。
2020年4月,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摸清污染情况,委托县环境监测站对观音场镇上下游水质进行定期监测。通过连续3个月的监测数据对比发现,场镇上游水质为Ⅲ类水质,下游牛角滩断面水质为Ⅳ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及总磷均超标。据此,检察机关锁定了铜钵河水体因场镇生活污水受污染的事实,认定观音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2020年7月,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向观音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观音镇人民政府当场表示“照单全收”,及时着手整改。目前,观音场镇附近的水面漂浮物已落实专人定期打捞,新建的3.7千米污水主管网、4.5千米污水支管网即将完工投入使用;观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项目已纳入规划,确保出水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该县生态环境局针对铜钵河牛角滩断面综合治理问题,已主动联系四川省环科院进行业务指导,同步推动县域内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其余案件还包括明月江上游水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3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检察典型案例,即:戴某某、高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何某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某水泥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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